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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范畴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老子是我国思想史上集中阐释“自然”范畴的第一人,他将“自然”理解为“自然而然”、“自己如此”,这便赋予了“自然”最基本的含义,后世对“自然”的理解基本上是以此意为基点的。在魏晋南北朝以前,“自然”的文、史、哲意蕴浑融不分,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艺术创作异常活跃、文艺理论得到空前的发展,“自然”范畴开始向文学艺术领域渗透并取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成为我国古代文艺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本文以魏晋南北朝时期作为文艺范畴的“自然”为研究对象,希求通过一系列的梳理和分析能够厘清“自然”范畴由文、史、哲不分向文学艺术领域渗透的过程,明晰“自然”作为文学艺术范畴其自身的发展和初步成熟的演进路径,以期揭示魏晋南北朝时期文艺“自然”范畴的内涵。为了尽可能全面地揭示出文艺“自然”范畴的内涵,本文对“自然”范畴的思想基础做了溯源,还对“自然”范畴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表现形态和发展趋势做了系统的探讨。本文分为三章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艺“自然”范畴进行研究:第一章对文艺“自然”范畴的思想基础进行了历时性的探讨,着重对“自然”范畴由文、史、哲不分的状态向文学艺术领域渗透的过程进行尝试性的探究;第二章对“自然”作为文艺范畴,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演进路径进行梳理,在梳理的过程中力求明确“自然”在文学艺术领域的介入、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基于前两章的探讨第三章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文艺“自然”范畴的内涵进行了探析。本文认为“自然”范畴受到先代和当时思想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意识和魏晋南北朝时期文艺本身呈现的特点等三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从而“自然”的内涵相应地体现为既是一种最高的审美理想,又是艺术最高的评价标准,又是艺术创作的理想等三方面。“自然”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艺术领域的重要范畴,其内涵是极其宏深的,它对我国后世文学艺术的发展影响深远,即便是当代,“自然”范畴在文艺领域仍然处于重要的地位,因此,可以说“自然”范畴是文艺学经久不衰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