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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深入发展,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数量日益增多,为了降低企业税负,跨国企业会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避税。由于不同国家间税法存在差异以及税制存在漏洞,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会选择利用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方式来转移利润。现如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进步、特许权使用费的价值持续膨胀,这使得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的问题格外的引人注目。目前通过无形资产进行转让定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无形资产所有权进行转让,通过交易价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价来进行避税,;另一种是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进行转让,使用方通过按年度或按次计提费用的方式向所有者支付相关费用。在我国,跨国公司通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进行避税的案例比较少见,常见的是通过商定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来转移相关利润。鉴于此,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即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的相关税收问题。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的存在,既会侵蚀我国的财政收入,又会影响税收的公平性、违背税收公平原则。然而我国目前现有的税制并不能有效地与国际税法的规定进行对接,尤其在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方面存在漏洞,于是本人选择从反避税的角度,首先说明了本文的选题意义,提出了本文讨论的主要问题,对国内外在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概述,为其后即将展开的研究打下基础。其次对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界定、根据目前我国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的形式,我国企业利用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方法,分析了特许权使用费转认定价的现实情况考察,阐述了特许权转让定价避税的行为对我国的影响,进一步证实了研究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反避税的必要性。接着介绍我国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反避税政策演变历程,以及转让定价基本原则和调整方法,分别分析了他们对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并引进了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反避税的案例。从案例中分析出了我国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反避税的不足之处。最后结合国际上对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反避税的不同做法,提出完善我国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定价反避税的建议,从立法和具体操作层面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