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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涵盖独立关税地区)根据WTO有关规则,为实现彼此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原来仅局限于货物贸易,现逐渐向投资等领域延伸。自《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以来,正式启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FTA)建设的进程,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双边经济贸易也随之有了跨越式的发展。2009年8月15日,中国与东盟十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在各国的努力下,中国—东盟自贸区(FTA)也已于2010年全面建成。自中国—东盟自贸区(FTA)的启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市场化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更加快了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合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双方经济融合加快。东盟各国已经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也是中国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市场之一,中国与东盟的相互投资也呈现出上升态势,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投资争端随之出现。如何妥善处理好投资争端,对中国—东盟自贸区(FTA)内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双方良好的经济合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投资领域作为自贸区的发展重点,妥善解决出现的相关投资争端更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首先对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概括性研究。包括阐述FTA中有关投资争端的含义和类型,FTA中投资争端解决的途径和重要意义;以及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新近发展。其次,研究美式自贸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和AUSFTA美澳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将NAFTA作为一个典型范例来讨论,结合实践对NAFTA投资争端案件解决现状进行规律性评价;剖析了AUSFTA美澳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四个特点。复次,中国-东盟自贸区(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包括对CAFTA投资争端机制进行框架性解析,结合NAFTA的成功进行评价和研究,并基于AUSFTA美澳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四个特点得出对我国的启示。最后,分析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对外投资的影响,总结我国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条款的利弊,同时得出我国有效利用FTA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保护对外投资之路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