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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是政治哲学史承前启后的重要政治哲学家,他足与他的前辈柏拉图、马基雅维利比肩,而他的《社会契约论》虽然短小,但仍然可以和《理想国》、《君主论》相当。它们共同处理建国的最伟大课题。《社会契约论》是近代最伟大的一份建国文献。建国(Founding)乃是最高的政治行动,也是藉以克服命运与偶然的人类技艺所能成就的巅峰所在。在这个意义上,在卑微琐屑的人世中,建国乃是唯一近乎神明的行动。因而《社会契约论》就是一项近乎神明的行动。本文处理地主题是这个神明行动中的核心要素——“人民”。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包括四个部分。论文是按照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文本顺序,分析卢梭各卷关于人民的论述。在《社会契约论》的“序言三章”中,卢梭交代了自己的探究原则和写作动机。首先,探究原则是关于自然与人为关系的一种设定;而写作动机的考察揭示了卢梭对理论和实践关系的看法。这两者共同构成了本文审视卢梭“人民”教诲的两个视角,是后文的基础。正文第一部分首先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社会契约的正当性。社会契约产生的“人民”是普遍的,它是任何政治体都具有的形式一致性。而到卷二的“人民”是未缔结社会契约前的人民——“民族”,是不同政治体相互划分敌友的依据,是一个共同体区别于另一个共同体的关键。卷三主要是人民和政府的关系,这包括政府产生时必然要把作为主权的人民转化为作为政府形式的人民。同时,在防止政府滥用职权及其蜕化,人民作为能动的积极要素成为行动的人民,它区别于代议制政府下人民在常态中的隐匿特征。卷四论述了人民的腐败历程和人民大会作为救治腐败的一种措施,他具有贵族制倾向。以上即是论文的大体内容。总之,卢梭展现了人民的各个面相,呈现出一个充满问题和张力的的人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