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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现代化进程和政治生活领域日益成熟的现代分化,使得21世纪的政治学不断呈现出纵向梯次分化和横向结构分化的发展态势。政治法理论就是政治学→政治学理论→政治现代化理论→政治法治化理论→政治法理论这种循序渐分链条上的更为细化的理论探索。政治学分化是循序的,首先是其整体由概论型为主流向分论型占主导转型,从中分化出政治学理论等次级专门领域,这种分化也是持续的,其内部各层面又在继续分化,如在政治学理论中再分化出政治现代化理论等分支领域。由此推动人们自觉地将政治学分化态势继续向更深层不断延展。顺应政治学分化的潮流,基于政治法治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有必要从政治现代化理论中再分化出政治法治化理论,逐步形成对政治法治化的系统性的专门化的研究。进而合着政治学分化的节律,基于健全完备的政治法是政治法治化的重要环节,也有必要从政治法治化理论中再分化出政治法理论,逐步提升政治法研究的专门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从中可见,政治法理论是政治学持续分化的逻辑必然。 政治法理论是对政治法的理论研究,政治法本身的重要意义客观上奠定了政治法理论研究的价值基础。政治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政治法规范的多样性,也要求政治法研究的丰富性,而目前的政治法研究总是重复考究政治法的独立部门法名位问题,虽不乏见地,却未有深层研究及深度成果,因而迫切需要充实对政治法的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政治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独立部门法的名位提供了政治法理论研究的独立性的法理与学理基础,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宏观环境创造了政治法理论发展的外部条件。这种政治法理论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与可能性三位一体,充分显示出政治法理论拥有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 政治法足调整政治关系的法律,因而需要以法律与法学为基础性资源,联系和运用法律与法学规律和原理开展政治法理论研究。政治法建设是多种力量的合力互动。既需要合理运用立法机关的权力优势及立法资源;也需要充分发挥法律与法学研究部门的学理专长及法理优势;同时,政治法调整的内容是政治关系,合理的政治法规范与制度必须合乎政治与政治学规律和原理,而政治与政治学研究部门则更专长也最专注于政治与政治学规律和原理的认识及运用,目前,不仅法学界围绕健全法律体系研究政治法,而且政治学界围绕政治法治化也研究政治法,政治法和政治与政治学的内在的客观的联系表明,政治学界需要也能够自觉扮演推动政治法建设的“第三方面军”的角色,不仅需要广泛运用政治与政治学的普遍规律和原理指导政治法建设,更需要能动地开辟政治法理论这种专门化领域,深入具体地开展政治法的政治与政治学维度的系统性理论分析。建设政治法关键在于制法等政治法实践,而研法也是政治法建设的重要环节。政治法理论研究是一利。研法活动,它以独立化与系统化的研究为政治法建设供给理论化含量更高、专业化水平更强的政治与政治学维度的理论资源与理论支持。由此凸显出以法律与法学为基础性资源、以政治与政治学为支撑主体、以独立化与系统化为平台的政治法理论发展与发挥特质。 政治法是调整政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集合,理论是一#。P系统化的知识。顺应政治法建设和理论发展的双重体系化要求,因应理论的常规体系结构及其研究格局,政治法理论体系相应地呈现为发展政治法理论和发挥政治法理论两大板块分立合力的理论结构及其研究格局,在发展与发挥的良性互动中,促进政治法理论的完整发J眨,卅动政治沽的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