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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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程序是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流程的核心环节,但是我国当前粗糙的立法,相关保障制度的缺失,造成了技术侦查措施执行不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缺乏监督,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尴尬局面。从立法现状来看,我国缺乏技术侦查措施的专门立法,现行立法粗糙,制度缺位严重。从实践来看,技术侦查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不规范以及违法现象存在,外部监督制度缺失,技术侦查措施已遭到人为的滥用。当前状况的产生,主要从立法理念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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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程序是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流程的核心环节,但是我国当前粗糙的立法,相关保障制度的缺失,造成了技术侦查措施执行不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缺乏监督,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尴尬局面。从立法现状来看,我国缺乏技术侦查措施的专门立法,现行立法粗糙,制度缺位严重。从实践来看,技术侦查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不规范以及违法现象存在,外部监督制度缺失,技术侦查措施已遭到人为的滥用。当前状况的产生,主要从立法理念和制度构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立法宜粗不宜细”和轻公民权利保障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和缺乏相关配套机制导致技术侦查措施执行程序出现混乱。基于此,通过剖析技术侦查措施执行程序的实践现状,借鉴域外法治国家和地区的成熟制度和宝贵经验,针对我国技术侦查措施执行程序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善建议。具体来说,首先要转变立法观念,确立起“精细化”的立法理念与模式,将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相并重,并将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程序作为技术侦查的核心环节加以重视。同时,推进立法和制度建设,明确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主体和执行对象,科学设定和严格落实技术侦查措施的执行期限,详细明确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及其不法后果,建立技术侦查证据的收集、保存与销毁制度,建立公民权利救济制度和执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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