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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针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实发展状况,采用比较分析和调查研究的方法,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模式提供了一种“信托分层处置”的新思路。
通过对于不同类型证券特设机构SPV的比较分析,论证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相较于公司型SPV,信托型SPV独特的财产隔离机制,广泛的业务范围,对被证券化资产的独立性保护以及有效的监督经营管理,更加适合于中国国情。
在建立信托型SPV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将待证券化资产进行信托分层处置的观点。这种资产证券化的处置模式,可以在被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之间形成“破产隔离”的保护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符合法律监管要求,最大程度满足市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