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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行了增值税,完成了自2012年以来“营改增”试点的最后收官。此轮改革前后历时四年多,建立了我国覆盖全部货物和劳务行业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是我国在“十二五”期间针对税收税制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广,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解决了企业在流转环节重复纳税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和细化社会行业分工,对我国调整产业结构、落实“降成本”重要任务发挥了显著作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广后,涉及范围最广的是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考虑到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利润水平低、关系社会稳定等特点,涉及小微企业的税收问题历来受到各方重视。尽管从国家整体来看“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也有部分行业、企业受自身行业和经营方式的限制无法获得抵扣来源,出现也税负增加的情况。因此“营改增”后小微企业受到何种影响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本文以小型企业HT酒店为研究对象,定位于“营改增”实施对企业税负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对“营改增”后HT酒店的基础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得出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下总体税负均有不同程度减轻。HT酒店税负减轻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税款只针对增值部分征收,价税分离核算使得收入与销项税额,成本、费用和固定资产与进项税额相分离,由此也引起收入、资产以及存货价值相对减少,但同时也能够从成本和固定资产中获得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减少了营业税金及附加,总体起到了减税效应。文章通过比较和分析HT酒店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中部分财务指标变化,得出“营改增”前后企业的财务指标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整体提高了HT酒店的获利能力。针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广后对类似HT酒店等小微企业带来的影响,文章从纳税人身份、财务核算、税收优惠、增值税发票管理和税企关系等几个方面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对策。 文章最后指出,本文对小微企业纳税问题的研究,受行业特点局限、研究时间限制、个人能力水平等影响,还存在不全面、不到位的地方。但总体可以确定,小微企业在“营改增”全面推广之后属于实实在在的受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