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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IPO市场发展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在这期间,出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国内外都有的股票上市首日收益率异常问题,也有我国特有的“新股为王”问题等。这些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发行市场异常火爆;2、上市首日收益率异常;3、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疲软。此三者合称为我国IPO市场的三大怪象。在这三大怪象中,发行市场异常火爆是开端,上市首日收益率异常是主体,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疲软是结果。这些怪象会大大降低我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融资功能,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从而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对我国证券发行市场进行研究,挖掘出证券发行市场上三大怪象中最主要的怪象——上市首日收益率异常的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把市场中的参与者分为三类:投资者、发行人和承销商,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回顾了相关文献与理论并梳理了此三者对IPO抑价影响的传导机制;然后以2012年10月26日(IPO暂停)至2015年1月1日(IPO重启后一年)为时间界限,把选取的从2009年7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A股市场上市的1,763只新股分为两部分进行对比分析,在投资者、发行人和承销商三个角度中选择了9个解释变量,探讨了投资者参与度、投资者情绪、发行人股票内在价值、承销商声誉与IPO抑价的关系。研究发现:IPO新政在解决IPO抑价的问题上作用不大;基于投资参与者理性判断不足的原因,投资者参与度与股票上市首日回报率成负相关关系;受投资者、发行人和承销商三者的共同作用,新股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从众效应,导致抑价率居高不下。在实证分析基础上,文章最后根据对比分析结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基于投资参与者理性判断不足的原因,应加强对个人投资者的教导,培养机构投资者,以此优化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融合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的长处,使各投资主体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再结合规范市场的各项政策,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促使股市常态化发展。基于信息的不对称的原因,政策导向应保证信息正确准时披露,严惩虚假信息,对证券市场上的违规行为决不姑息,保证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鉴于股票市场中,中小投资者为弱势大规模群体,应合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使投资者回归理性。基于我国IPO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应大力推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逐步落实从“核准制”过度到“注册制”,实现国股票市场进一步的发展,实现我国股票市场从新兴市场向成熟市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