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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上海地区2003—2007年川崎病(Kawasaki disease,KD)的流行病学特征,分析川崎病并发冠状动脉损害(coronary artery lesion,CAL)和心血管后遗症以及再发的危险因素,为进一步规范川崎病诊治方案提供依据。对象和方法:2003—2007年上海地区提供儿科医疗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收治的川崎病病例。参照日本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由上海市儿科心血管学组召开协作组会议,商讨制定调查表。调查表内容包括:患儿基本信息(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址、籍贯、国籍、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等);临床症状体征(出现时间、持续时间等);心外各系统受累情况;辅助检查:超声心动图(echocardiogram,ECHO)、心电图(electrocardiogram,ECG)的表现、心血管异常(检出的时间、持续时间);实验室指标:C反应蛋白(C-reactive protein,CRP)、血小板计数(blood plateletscount,BPC)、红细胞沉降率(erythrocyte sedimentation rate,ESR)、血浆白蛋白:治疗情况:静脉丙种球蛋白(intravenous immunoglobulin,IVIG)使用剂量、使用时间,副反应,预后及转归(再发、病死情况)等。由专人录入符合要求的调查表,建立数据库平台,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用n或百分比(%)表示,采用卡方检验或Fisher精确检验;计量资料用M±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和方差分析:相关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得到危险因素主效应模型的回归方程独立危险因素:用偏回归系数(B)、标化偏回归系数、比值比(OR)、95%可信区间(95%CI)进行描述。P<0.05提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提示差异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结果:1)调查表回收率:共50家二级以上医院参加调查,调查表回收率100%。总病例数1233例,其中符合调查表要求的1187例。符合川崎病6条诊断标准中至少5条者904例,占76.2%;符合6条诊断标准中4条,加上超声心动图或冠状动脉造影显示冠状动脉异常者72例,占6.1%;不完全性川崎病(incompleteKawasaki disease,IKD)211例,占17.7%。2)发病率:上海2003—2007年5岁以下儿童川崎病发病率为36.78—53.28/10万,年发病率未见明显逐年升高趋势,但是与1998—2002年期间发病率相比较,明显上升。近5年发病率分别为:2003年43.06/10万,2004年53.28/10万,2005年50.35/10万,2006年48.12/10万和2007年36.78/10万。3)发病年龄:为12天—13.6岁(中位数1.75岁),1岁以下占30%,2岁以下占56.6%,3岁以下占71%,4岁以下占78.6%,5岁以下占84.8%。发病年龄有两个高峰,分别为10个月和1岁。其中1例病例为新生儿。4)性别:男性747例,女性440例,男女比值为1.698:1。5)地域:本次调查中籍贯上海的病例806例(67.9%)、浙江116例(9。8%)、江苏95例(8%)、安徽62例(5.2%)、四川20例(1.7%),其它省份较少,包括湖北、山东、河南、贵州及北京等共88例。居住地在上海的病例843例,浙江112例,江苏82例,安徽55例,江西23例,四川17例,其它省份包括广东、重庆、湖北、北京等地共55例。籍贯(P=0.091)和居住地(P=0.107)的差异与急性期冠状动脉损害的发生无统计学意义。6)季节分布:川崎病全年均可发病,春夏季较为多见,发病人数自4月开始上升,5-8月达到一个高峰。而在女性患儿中,5月和8月呈两个小高峰。男性患儿中这个特点不明显。5-8月发病人数达523例,占44.06%。7)临床表现:发热持续5天以上为最常见的临床表现(1158例,98.5%),其后依次为口唇、口腔粘膜损害(86.4%),四肢末梢异常(82.7%),双侧眼结膜充血(81.5%),多形性皮疹(75.8%)和淋巴结肿大(63.4%)。另外,有42.5%(500例)的患儿出现肛周蜕皮。心外其他系统受累:以呼吸系统损害最为多见,464例(39.1%),其次为消化系统371例(31.5%)。8)超声心动图检查:行ECHO检查的病例有1172例,占98.7%;其中有异常发现的284例,占24.2%。平均在病程第11.7天检出心血管损害,检出高峰为病程第7天。男性189/735例(25.7%),女性95/437例(21.7%),但不同性别川崎病患儿的心血管损害发生率无统计学意义(P=0.125)。心超心血管损害的类型包括冠状动脉瘤(coronary artery aneurysm,CAA)、冠状动脉扩张、心功能减退、瓣膜异常等;其中以冠状动脉扩张最多见,182例,占64.1%;冠状动脉瘤50例,占17.6%。9)心电图检查:行ECG检查者947例,占79.8%。心电图检查异常311例,占32.8%(不包括窦性心动过速)。心电图异常类型包括:T波改变(58.2%),传导阻滞(18.3%),早搏(5.1%),异常Q波(1.9%),房室肥大(16.4%),低电压(0.01%)。10)实验室检查:包括红细胞沉降率、血小板、C反应蛋白、血清白蛋等白几项指标。其中,血浆白蛋白的检测率为75.6%。ESR:69.0±31.18 mm/h,PLT:489.43±164.28×10~9/L,CRP:84±55mg/L,白蛋白:35.45±5.28g/L。11)静脉丙种球蛋白治疗:共1020例,使用率达86.6%。其中以1g/kg×2次(432例)和2g/kg×1次(421例)为主。本次调查显示不同剂量丙种球蛋白的使用与冠状动脉损害的发生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29),采用1g/kg×1次和1g/kg×2次治疗的患儿,冠状动脉损害发生率有减少倾向。静脉丙球使用的时间经统计检验与冠状动脉损害有统计学意义,以病程1—4天(80例)、病程5—9天(741例)及病程10天及以后(199例)使用静脉丙球分组,显示其差异有显著意义(P=0.000),其中病程第5—9天使用IVIG对防止冠状动脉损害的发生效果较佳。各例均无IVIG使用的副反应。12)皮质激素治疗:有45例患儿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合用激素治疗,开始加用激素的时间从病程第4天至病程第4月不等(中位数第9天),疗程1天—3月(平均12.7天),24例无发生心血管损害。13)病死率和再发率:本次调查无死亡病例。再发病例总计14/1187例,再发率1.2%,再发间隔最短1.6个月,最长72个月,中位数11个月。其中一例为第三次再发。14)冠状动脉损害:急性期发生冠状动脉损害的232名患儿,其中129名存在冠状动脉损害的后遗症;而在急性期未出现冠状动脉损害的患儿中,有6名患儿在病程第32天—1年(中位数35天)的随访过程中出现冠状动脉损害。15)心血管损害的危险因素:多因素回归分析显示,发生急性期冠状动脉损害的危险因素为:红细胞沉降率>90mm/h、热程>10天、血小板计数>900×10~9/L、发病年龄<1岁、再发病例。发生心血管后遗症的危险因素为:红细胞沉降率>90mm/h、热程>10天、发病年龄<1岁、再发病例和男性患儿。有心血管后遗症的再发率较高(再发率4.44%)。结论:1、上海地区近5年来川崎病的发病率较日本的低,比西方其他国家高。2、性别和年龄分布、临床表现以及再发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报道的相似。发病季节与前次调查和北京相似,但与国外及我国某些地区有差异。3、超声心动图显示心血管损害发生率与国内外资料接近。4、多因素分析显示:红细胞沉降率>90mm/h、热程>10天、血小板计数>900×10~9/L、发病年龄<1岁、再发病例可能为急性期冠状动脉损害的危险因素;红细胞沉降率>90mm/h、热程>10天、发病年龄<1岁、再发病例和男性患儿可能为心血管后遗症的危险因素;存在心血管后遗症可能是再发的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