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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果,这一成果的取得是与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密不可分的。然而,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伴随着电力工业的重构过程,原有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已不能适应现阶段的发展要求。寻求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成为当务之急。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RPS)和强制上网制(FIL)是国际上两种主要的可再生能源激励制度。本文基于对两大政策运行机制的分析,广泛吸收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总结了它们在目的、手段、作用上的差异,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可以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供应问题,而强制上网制可以解决需求问题,各有裨益。为了选择适合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将理论联系实际,在考察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和电力市场的现阶段状况后,本文提出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与强制上网制相互结合以实现优势互补是当前中国的最佳选择,并构建了这种互补模式的基本框架。本文假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目标,运用定量估算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多项式模型、灰色系统理论、生态足迹法预测出到2020年时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等方面将获得的效益。根据效益结果分析,可再生能源项目在社会、环境、安全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正效益,但经济效益为负,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和强制上网制的互补模式正是最适合的政策。最后,本文分析了该政策模式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并分别提出了建议,对今后相关研究和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