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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分权即税收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是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地方税收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对深化财税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方税可以起到调整地方经济的作用,并有利于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现在我国产业结构在不断优化,但是相比起高收入国家,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还是很低,第三产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采取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当下我国地方税收体系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地方主体税种多为小税种,税额小且税种杂乱。之前营业税所获得的收入是全部归地方政府拥有的,大约占地方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的现状是地方税收收入中分享税所占比重较大,又因为我国税收分别有地税部门和中央部门征收,这就影响地方征税的积极性;非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问题,这失去了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产业产业结构的高级化,本文将试着探究税收分权与第二、三产业增长的关系,并通过比较相关系数的大小,得到税收分权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相关关系。本文从税收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的角度,探究了税收纵向分权对第二、三产业增长的影响,从而探究税收分权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首先考虑到税收分权是财政分权研究中重要的分支,现在关于税收分权的理论研究较少,就对财政分权理论进行整理,也整理了税收分权对产业结构作用的相关文献。其次在税收政策和税收分权两个方面的理论机制讨论了税收分权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机制。在这部分,我首先对我国税收分权的体制改革过程进行简单梳理介绍。其次,描述了以下我国产业的现状,发现产业结构还有优化的巨大空间。最后到了本文的税收分权对第二、三产业发展及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影响的实证分析部分。这部分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时间阶段为2005-2016年,一共12年,并且包括30个省的面板数据,是个短面板数据回归。第一,根据面板数据特征,选择IPS做平稳性检验,保证不是伪回归,相应的回归可以反应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第二,豪斯曼检验之后,通过结果显示使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得出税收分权有利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并对第三产业促进作用大,即税收分权度的提高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改善。第三,进行稳健性检验,在去掉控制变量和减少个体两种稳健性检验方法下,再次获得的结果和上述一样,证明税收分权的确有利于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并对第三产业发展促进作用更大,即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改善。最后,结合本文一开始的文献综述,梳理分税制的历史变迁以及理论实证分析税收分权对第二、三产业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以发挥税收分权对第三产业增长的促进效用,也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的建设,为我国现代财政体制的建设添瓦加砖,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改善,并支持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