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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作为行政伦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始终贯穿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追求。在当代民主国家里,行政权力源于人民的主权,属于公共权力,政府是全社会利益的代表者和管理者,公共行政的这种公共性决定了它的公正性,公共行政领域的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现代政府更应该将公正思想作为行政伦理的核心理念,促进社会公正能够在理论及现实意义上的实现,这既是公共行政无法推卸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所以,对行政公正的研究既可以丰富社会主义公正观和行政伦理思想,为公共行政的道德化提供理论指导;同时它又对推进反腐败斗争、消除行政不公、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首先从行政伦理的内涵及价值选择、社会公正的内涵、基本规则和历史溯源等一般理论分析出发,对社会公正和行政伦理的内在联系进行了阐释,即:社会公正是行政伦理的价值基础,行政伦理是实现社会公正的保证与途径。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了社会公正的缺失及原因,通过阐述政府角色错位、公共政策不当、宏观调控片面、权力腐败蔓延这四方面问题造成的一系列社会不公正现象,对其中的行政伦理因素进行了分析,主要表现在相关行政制度短缺、行政责任意识匮乏、行政伦理精神滞后以及官民关系的不平等性等方面。最后,分别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出发,介绍国外对社会公正构建的经验措施;进而结合行政伦理理论和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了我国社会公正构建的基本建议,主要围绕行政伦理的制度建设和理念培育两个方面进行探讨。通过加强各种社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完善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建立公正公开的行政公开机制;开展行政伦理教育,树立公平公正的行政理念;培育公民行政参与素质和意识,拓宽公民的参与途径与方式等几方面措施,以期营造社会公正环境,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加强我国社会公正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