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绩效评价的实质是一项用于改善绩效和为制定决策提供依据的工具。2003年,我国政府开展了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的政府绩效预算改革,并率先从农业、教育、医疗等惠及民生的重要领域内选择部分财政资金支持建设项目开始绩效评价工作的探索。土地治理项目是我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近20年间,投入项目建设的财政资金达到3000多亿元。虽然,从每年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到,土地治理项目在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和农业生产能力提高方面实现着不同程度的产出,但是,这些数据提供的仅仅局限于项目的量的产出部分,即“绩”所代表的部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们更需要看到的是项目的质的成果,即“效”所代表的部分。籍于此,本文选择以如何进行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这一问题作为论文的研究对象。在研究过程中,本文首先依据公共物品理论分析了要保证土地治理项目提供的效率性,则必须选择由政府,而不是由市场作为项目提供的主体;其次,由于受到政府社会分工的影响以及机构行政能力的限制,政府通常需要将土地治理项目委托给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生产”,因此论文应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为了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效益以及对利益相关者的公平性和回应性,必须借助绩效评价这一管理工具;第三,文章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问卷调查法以及聚类分析法,对土地治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筛选,并将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诉求做为设置绩效评价初始指标的依据,在构建的初始指标基础上,论文主成分分析法对初选指标进行了指标间相关性的检测、指标评价结果一致性(信度)的检测、指标描述评价对象准确程度(效度)的检测,最终筛选出由管理、产出、效果、利益相关者满意程度四个维度28个明细指标组成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最后,文章依据绩效评价理论选择了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中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文章形成了以下主要研究结论:第一,土地治理项目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它是整个社会环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非由政府或者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独自拥有,应该以利益相关者价值导向作为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以土地治理项目中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满足作为项目绩效形成的判断标准。第二,在开展土地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时,要想获得客观、公正、可靠的绩效评价结论,就必须交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价主体进行。第三,论文构建了由管理、产出、效果、利益相关者满意程度四个维度28个明细指标组成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第四,本文借鉴了国际上通用的决策有用观的信息质量评价标准,提出了从评价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明晰性以及完整性五个方面判断绩效评价的质量,并从绩效评价过程、评价工作底稿、评价结果三个方面提出了质量控制的方法。本文的创新体现以下四个方面:(1)研究领域的创新。由于受到农业类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项目建设内容具有多样性等因素的制约,国内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的学者数量较少,尤其是对于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系统化研究,成果更是匮乏。因此本文对于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研究具有研究领域的创新性。(2)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打破了传统的,从“成本效益”入手开展财政支农类项目绩效评价研究的模式。从传统的“成本效益”视角开展绩效评价,所形成价值导向更加体现的是项目的“效益”评价,而非“绩效”评价。本文将利益相关者诉求满足作为绩效形成的判断标准,以利益相关者价值导向构建了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理论框架。(3)方法应用的创新。本文首次将教育学中用于教育评价的元评价方法引入到项目绩效评价领域中,弥补了目前关于如何调整绩效评价结果误差方面研究的不足。(4)绩效评价理论拓展的创新。本文在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决策有用观的信息质量评价标准基础上,提出了判定绩效评价质量的五个要素,即为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明晰性以及完整性,并从绩效评价过程、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绩效评价结果三个方面提出了绩效评价质量的控制方法。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绩效评价理论体系的延伸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