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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抵销权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而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是该制度之合理建构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因此以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为透视点研究银行抵销权制度颇具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尝试运用麦克尼尔的关系契约理论、银行客户处于弱势地位的理论来重新诠释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问题,认为现代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应当置于复杂的关系网中,充分考虑团结、合作、协商这些关系性规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银行客户给予充分保护。将上述重要结论运用到我国尚未建立的银行抵销权这一具体制度中,从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这一视角思考银行抵销权制度,希望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银行债权保护于特殊的银行业有着绝不可忽视的重要性,由于客户拖欠银行大量贷款,银行债权清偿实属不易,银行与客户权利在这一点上处于失衡状态,因此需要具有自力救济、简便、迅捷特征的银行抵销权保护银行债权。在银行抵销权制度中,由于银行抵销权的行使同样处于复杂的关系网中,牵涉多方多种利益,因此“团结、合作、协商”关系性规则同样适用,处于弱势地位的客户的权利仍然需要保护,否则银行与客户权利将再次陷入失衡。具体而言,在银行抵销权制度中,应当充分考虑关系因素,建立协商机制和程序机制,从条件、程序上限制银行抵销权的行使,赋予客户抵销异议权,加强客户自我保护意识。全文分为四章进行论述:
第一章为“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视角的正当性”。本章说明了“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视角选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对银行抵销权研究现状的分析,指出研究存在研究视角上的缺憾。而将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作为视角研究银行抵销权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能够很好解决上述缺憾,使深入研究成为可能。
第二章为“银行抵销权的制度分析”。本章在前一章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银行抵销权制度。通过对银行抵销权设立的实证考察和银行抵销权设立的原因分析,认为从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角度考虑,需要一种制度来保障银行债权,银行抵销权的设立便是诸多解决方案中的明智之选。银行抵销权作为一种私力救济在行使的效果上具有简便、快捷、有效节约交易成本的特征,它的设立有利于解决上述银行与客户权利失衡问题。正是由于银行出现大量呆账、坏账,银行债权得不到保障,银行与客户权利在该情形下的失衡状态,为银行抵销权的生存提供了土壤。从银行与客户权利平衡的需求设计了银行抵销权制度,赋予了银行行使抵销权的权利。但银行的这项权利并非是毫无顾忌任意使用,否则将会再次造成银行与客户权利失衡局面。客户相对于银行而言处于弱势地位,银行的强势地位使得银行有滥用权利的倾向,而且有能力滥用。因此,必须对银行行使抵销权进行限制。对于银行抵销权的限制从广义而言就是从行使条件(包括积极条件、消极条件)和行使程序上进行限制。
第三章为“我国银行抵销权的实证分析”。本章将规则分析和经验分析相结合。第一部分具体分析了我国现行有关银行抵销权的规则,包括银行账户相关规则和银行抵销权相关规则。认为银行账户相关规定存在规定不全、不清等诸多问题,银行抵销权相关规定存在对银行与客户权利安排失当等问题。第二部分考察了我国银行抵销权的实践,具体分析了两个能够体现我国银行抵销权制度现状的典型案例,认为实践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即我国现行银行抵销权的行使导致银行与客户权利失衡。
第四章为“我国银行抵销权制度之宏观创新与微观设计”。本章从宏观创新和微观设计两个方面合理构建我国银行抵销权制度。宏观创新方面,本章认为:一方面应当确立银行抵销权制度合理建构的原则,即将平衡银行与客户的权利置于关系网中、银行权利的适当限制和客户权利的充分保护;另一方面应当建立我国银行抵销权制度合理构建的机制,即协商机制和程序机制。微观设计方面,应当重视商业习惯、完善银行账户、限制银行抵销权的行使和保护银行客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