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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商品的交易方式慢慢发生了转变,网上交易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对于传统的交易,网上电子商务交易是一种新的商品交易模式,也是未来贸易模式的一个主要方式,这不仅是对现有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也会对以后社会经济变革和经济全球化产生深远的影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作为21世纪经济增长的新的动力,电子商务在国际市场上扮演者重要角色,已经跨越了各国之间设定的贸易保护。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在家里就可以购买到心仪的商品或者货物,对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其他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带动。电子商务在给我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给我们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征税带来了很大的挑战。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已经达到了10万亿的成交总额,第一次站在了全球网络交易总量的最高峰。在2015年我国所有行业的电子商务成交总额大约16.4万亿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高达22.7%。2015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3.8万亿元,较去年增长36.2%,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水平。2015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中C2C市场交易规模约为2.0万亿元,我国C2C市场具有市场体量大、品类齐全的特征,未来也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相关数据预示着C2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目前在我国发展势头良好、发展潜力很大。由于C2C电子商务主要是交易双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运行,在给交易各方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如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卖方的法律责任、商家的权益保障、征税监管、交易方式的电子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本文试图对C2C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进行分析,为我国C2C电子商务相关税收法律的制定提供一定的依据,同时减少税收的不公平、税收流失、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卖方的法律责任、商家的权益保障、征税监管、交易方式的电子监管等问题,对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改进税收征管方式等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导论部分,该部分主要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并相应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理论部分,该部分主要介绍了电子商务及C2C的概念、分类和特征,接着对C2C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进行详细的介绍,对电子商务的特征进行了归纳,为C2C电子商务的征税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三部分为本文政策分析部分,该部分在前面几个部分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电子商务在世界各国、各组织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进行阐述,主要分析了美国、欧盟、国际各组织在C2C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及其应用情况。第四部分为本文政策建议部分,本文认为C2C电子商务法律的制定应该遵循传统税法的公平、效率等原则,在理论方面以C2C电子商务的现有法律和征管制度为依据,而在数据方面则采用我国电子商务中心公布的我国电子商务相关统计数据。本文最后指出税收的监管部门对C2C电子商务征管模式的修订要依据C2C电子商务交易本身的特点,如个人化、虚拟化、货币支付电子化和国际化,成立一支C2C电子商务税务研究的专门团队,研发出适合本单位系统的C2C电子商务软件和相关税收电子缴纳系统,以应随着市场而不断变化的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