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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被征地农民涌现并持续增长。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制,土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发挥着生产资料的基本功能,同时充当着基本社会保障功能。那么,当农民失去原有手中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保障。面对被征地农民“无地无业无保障”的客观生存现状以及养老保障的社会性和公共性,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也在持续关注。南京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列居全国前列,征地数量以及失地的农民数量非常庞大,同时南京市政府也提供了丰富的政策供给,因此,以南京市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为研究对象,不仅可以了解政策供给的恰当性与否,而且可以给全国其他地方提供经验参考。政策评价应该首先对源头的政策问题加以清楚的审视,而后借助一定的工具评价现有政策供给能否“恰当”解决政策问题。本研究按照这样的思路,首先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政策演变加以梳理总结,提炼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供给要解决的政策问题:明确政策价值取向,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行为目标定位,明确实现方式并实现其制度化、规范化;然后,根据要解决的问题定位评价方法——社会政策要素分析,此部分将详细说明社会政策要素分析、对本研究的适用性、以及针对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要素细分和匹配。接着,从参保资格、享受的利益、保障资金、缴费标准、参与部门5个方面具体描述南京市政府对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既有政策供给,在此基础上运用张伯斯(Chambers)与韦德尔(Wedel)提出的社会政策要素分析这一分析框架,对既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从目的与目标、传递利益与服务的形式、适用权益的规则、服务提供的管理或者组织结构、筹资方法、以及上述5个要素之间的互动进行评价,从而发现既有政策供给已经解决了一部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同时也存在一些政策问题并未解决;最后在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具体建议:制定正确的政策目的,弹性的政策目标,以恰当的形式提供全面和适度的养老保障、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建立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的增长机制,适时提高养老金、改善养老金的增值保值,关注要素间的互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