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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虽然有不平等的一面,但无论是从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的演变、教育立法的目的,还是从大学生的权利保护来看,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应该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为了方便高校进行管理,使大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服务,通过民事合同的约定,大学生向高校让渡部分权利,赋予高校对自己的管理权力,这种权力尽管造成了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强弱地位,但仍然没有摆脱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大学生权利体系的构建正是基于这种民事法律关系而确定的。同时,基于对大学生合法权利的保护,我们有必要对高校的权力进行控制,这种控制包括目的性控制和程序性控制。本文将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立足现实,对大学生权利保护进行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首先从对高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在高校与大学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定性基础上,将二者的法律关系进行展开,剖析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的本质,最后提出对大学生权利保护的构思即构建大学生权利保护体系及控制高校权力。具体分为三个部分来阐述大学生权利保护的相关问题。第一部分:介绍国内关于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的学术综述,分析各种学术的优劣,并从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的演变及教育立法的目的二个方面论证高校与大学生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实质;第二部分: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的实质,将该民事法律关系展开为民事合同关系与民事权力关系两个层面。第三部分:提出对大学生保护的构思,主要从构建大学生权利体系及限制高校权力两个方面来阐述。本研究的目的两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大学生权利的研究,厘清高校与大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长期争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定位将更有利于大学生找到准确的权利救济途径;其次,提出构建大学生权利体系的设想。此前的研究多数只是列举大学生的各项权利,缺乏系统总体的把握,没有建立完善的大学生权利之间的内在逻辑体系。第三,从目的和程序上加强对高校权力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