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体育运动的高风险性使得体育与保险有着天然的联系,体育需要保险来化解风险,弥补损失。目前我国有关体育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有些地方比较笼统,也没有为运动员和体育赛事上保险的强制规定。随着我国体育产业不断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会严重阻碍体育保险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尽快完善相关及配套的法律法规。本文从现代体育所涉及的领域,对体育保险进行分类,分为竞技体育保险、学校体育保险、群众体育保险。同时本文主要通过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领域的伤亡保险赔偿的案例进行研究,从而折射出我国体育保险及其立法的现状。运用法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我国体育保险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通过与国外体育保险的对比分析,论述了我国体育保险的现状,同时阐述了对我国体育保险进行立法的必要性,以求良好地规制体育保险的发展和解除体育运动参与者的后顾之忧。最后提出法治的视角下体育保险的发展对策,立法保障是体育保险发展的前提和关键;建立、健全体育保险的配套法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体育保险的法律环境;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等对策。风险伴随着体育的左右,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而法律是确保保险行为有效实施的有力手段。对于对体育保险进行立法必要性的论述便成为我们为什么要用法律的手段进行体育保险这一行为的有力依据。以期改变我国的体育保险现状,提高保险意识,保障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体育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