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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早在上古时期,农业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就已经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技术装备差、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洪涝、雨雪、干旱、冰冻、地质等自然灾害以及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情等,都对农业生产产生很大影响,进而影响农业投入和产出效益。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面对自然灾害,农业的抵抗力很弱,因此需要国家这只强有力的手做出宏观调控,制定一系列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来应对农业生产中的各种自然灾害。再次,我国现阶段还处于农耕文化,农业生产还以分散式为主,没有实行集中化模式,农业生产的这种特点决定了面对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农业的防灾抗灾能力很差。因此面对自然灾害,如何进行预防,减少灾害损失,有效转移和分散农业自然风险就成为我国农业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支持机制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同时,我国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因此说,完善农业防灾减灾法律制度刻不容缓。虽然我国在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起步较欧美发达国家晚,社会整体的防灾减灾意识还不高,但是,可以预见的是,只要我们坚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民情,积极借鉴外国成功的经验,我国必然可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业防灾减灾法律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对农业防灾减灾公共投入的研究近年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很多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是从粮食安全视角,财政金融支持方面,以及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面,和外国的农业防灾减灾历史经验等不同的角度论证了农业防灾减灾对于法律支持机制的重要性。而本文主要从农业防灾减灾的法律支持角度出发,首先阐述了农业防灾减灾法律规制的一般理论,在一般理论中介绍了农业防灾减灾法律规制的内涵,意义以及功能性定位;接下来第二部分,对我国目前在农业防灾减灾领域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指出了当前制度和实践领域的不足;同时借鉴国外成功的农业防灾减灾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对美国、日本以及欧洲国家的现实状况进行了列举和比对;最后在前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农业防灾减灾法律支持机制的构想,并从财政支持、金融领域、保险制度、税收优惠和灾害预警系统五方面提出了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