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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丁入亩”或曰“地丁合一”,是古代赋役制度史上的重要变革,它集中体现了赋役制度自身发展的规律。封建社会后期土地占有不均的发展,劳动者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不断减弱,使封建政府不得不在赋役征收中将赋与役的比重关系逐渐转向田亩,最后完全归并于田亩。摊丁入亩,就是赋役制度在这一历史演变中的最后归结。它的特点在于,将人丁的负担——丁役及其折色丁银,摊派入田地之中,使之与赋税一元化。本文论述这一制度在清朝前期在四川的实施情况。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四川摊丁入亩的历史背景,它是在清初政府在全国范围进行赋役调整的大环境下进行的。清初统治者对赋役制度的整顿,一方面简明赋役条款和程序,继续推行一条鞭法;另一方面在康熙五十一年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即固定丁额开始,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丁银制度进行改革;对丁银制度改革的终结则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摊丁入亩,将丁银全部摊入田亩之中。第二部分,介绍四川摊丁入亩的情况。首先,从不同时间四川摊丁入亩的情况,可以看出四川的摊丁入亩是怎样从局部地区一步步走向全省摊丁的历程;其次,四川因为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摊丁过程采取的是以粮载丁,按州县计摊的方式;再次,在摊丁过程中,为了让摊丁入亩更好的实现均平赋役的目的,又在实施中综合各个州县情况对科则进行适当调整。第三部分,阐述摊丁入亩对四川的意义。首先,摊丁入亩对四川在清初的经济恢复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同时通过摊丁入亩与移民入川的关系,阐明其对移民入川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摊丁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矛盾。综上可以看出,摊丁入亩对四川有利有弊,但是利大于弊。本文希望通过对四川摊丁入亩的情况展示,从一个方面加深对清初摊丁入亩政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