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克思一生都致力于探讨人的解放和自由。他在革命实践和理论斗争中,通过对一切错误理论的不断批判、对自身思想体系中不全面观点的不断修正,由一名青年黑格尔派学者成长为一名历史唯物主义者。随着马克思世界观的转变,他对自由的关注逐渐从对哲学的自由转向世俗的自由,他的自由观也实现了由唯心主义自由观向唯物主义自由观、由革命民主主义自由观向共产主义自由观的转变。正是在他世界观和自由观转变过程中,自由时间概念由模糊转向清晰,自由时间的对人类自由的重大意义也逐步显现出来。马克思明确指出,自由时间是人不必“受制于必需和外在目的”的时间,它包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①人在充裕的可自由支配自由时间里,可以摆脱外部的、单一的、片面的维生的约束,自由地发挥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全面地提高自身的各种能力。马克思正确地认识到人类活动与时间的紧密联系,超越了传统的“自然时间”观,他对时间的总体看法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时间”观。人正是在时间长河中,在历史进程中,在与自然地不懈抗争中,在人类社会内部压迫与反压迫的斗争中,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马克思通过肯定资本主义阶段中时间对商品价值量的度量作用,提出商品价值的概念,在此基础上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划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揭示出剩余价值的秘密,并把创造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时间与作为人自由发展条件的自由时间联系起来,进而展现出劳动时间分配与个人能力发展关系的基本线索: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自由时间。我们要客观地看到剩余劳动的积极作用,正是因为剩余劳动的存在,才使得整个社会在生产维持基本生存所需物质资料的同时有所富余,而这种富余是人类社会持续进步的物质保障;但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劳动时间的私人占有使得这种进步丧失了应有的普惠色彩,绝大部从分人(即无产阶级、工人)在生产了足够维系全体社会成员生存以及保持社会前进动力的物质资料和精神财富之外,还要为满足资本的私欲被迫继续劳动。人的劳动时间被强制性地扩展,自由时间被强制性地压缩,他们在少得可怜的自由时间里为了生存只能被动地、片面地发展对资本增值有利的能力,自由、全面发展则实实在在地变成了的“彼岸世界”里的东西。因此,要占有自由时间,一方面应提高生产力水平,只有发达的生产力和高效的劳动生产率才能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减缩到最低限度,腾出大量的可自由支配时间,使全体社会成员的发展在时间上具有可能性;另一方面应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消除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之间的对立,消除自由时间生产者和自由时间无偿占有者之间之间的对立,只有这样,人才能真正占有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才能去从事自己真正感兴趣的活动,才能把自己的潜能尽可能地表现出来,才能真正的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创造自由时间和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是人占有自由时间物质条件,而在占有自由时间的基础上实现人全面发展的关键则取决于人能否正确认识自由时间,合理运用自由时间。马克思指出,人在对可自由支配时间的占有过程中有两种价值取向,自由时间内部也对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发展时间,人在这部分时间中得到了能力的发展;另一部分是用于休闲娱乐的闲暇时间,它可以在工作和劳动之余为人提供放松消遣的活动方式。发展时间和闲暇时间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所以人们往往看不到闲暇时间和发展时间的不同,只看到二者共有的自由性,进而有意无意地倾向于把自由时间用于消遣休闲,只看到“消费的自由”而忽视了“生产的自由”。这种倾向在消费社会的理论支撑——消费主义中表现的尤为明显。消费主义剔除了自由时间中的“从事较高级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真正自由的劳动”,把消费的自由当做全部自由,其所谓的自由时间实际上只是资本逻辑内的提升产品需求量活动的宿主,是对自由时间闲暇运用的片面扩大,是消极的闲暇时间。马克思并没有否定闲暇时间的积极作用,而是把它摆到了和发展时间同等重要的地位:“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①但这样的论断是建立在对自由时间合理分配的基础上的,一旦人在闲暇活动中投入的时间超过了一定的量,必然会导致用于发展能力时间的减少,占有它的人自然无法变成带有进步性的“另一主体”。因此,适度闲暇,适量消费,重视发展才是自由时间的运用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