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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从诞生之日起,技术实践活动就一直伴其左右。自人类使用农药以来,农药的确通过粮食的增产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满足了人类的基本生存需要,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实农药的残留问题也一直存在着。只不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此问题被人类视而不见。近年来,农药残留对环境的污染不断被曝光,残留的农药不仅仅对其靶标作物造成污染,而且已经牵连整个生态环境,甚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人类对农药的残留问题再也不能坐视不管,各种的硬件措施相继出台,哲学工作者们也从价值观的层次对此问题进行了反思,但是从农药、人、环境之间的冲突关系入手去分析农药引发的环境伦理问题还相当不够,因此本文选择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界定了农药伦理的概念,其次,以除草剂阿特拉津对地下水的污染为例,通过对比国内外的污染状况,扩展了地下水被污染后引起的对整个生态环境破坏的认知;然后,应用有关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发现技术、人、环境之间的价值冲突,究其价值观上的原因是,人的技术性的存在与价值性存在的不统一,人类缺乏科学技术的道德规约,具体到农药化学技术,本文认为是人类缺乏农药伦理的规范;最后,本文总结出要改变这种现状,仅从中国来讲,就要赋予农药伦理价值,建立整体主义的技术伦理规范,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