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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推进,裁判文书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中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我国目前裁判文书总体质量不高,影响了裁判文书的所承载的司法意义,对司法公正的实现也形成了不利的影响。因而,亟需裁判文书亟需进行改革。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综合论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第二部分是裁判文书的理论综述,主要论述了裁判文书的特点和功能;第三部分论述了古今中外裁判文书之比较。第一,通过与我国古代裁判文书的比较,指出在说理的透辟和语言的精炼、生动方面,当代裁判文书有借鉴古代裁判文书的必要;第二,通过与我国近代裁判文书的比较,指出当代裁判文书应当重视说理,语言力求通俗易懂;第三,通过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裁判文书的比较,阐述二者之间在说理方式、逻辑结构、整体色彩、语言风格等方面的不同,指出我国裁判文书改革应侧重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突出裁判文书的整体色彩和演绎法精神,讲究逻辑推理,同时吸收英美法系裁判文书的合理因素,使司法证明更具开放性;在语言风格方面应更多地向英美法系国家学习,尽量以大众化的语言制作裁判文书。第四部分论述了目前我国裁判文书的现状。第一,介绍了目前裁判文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说理不充分,说服力不强;二是对当事人诉辩主张归纳过于简单,不能准确反映案件争议焦点;证据表述千篇一律,未能体现出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官认证等情况;三是制作过于简单,必要的审理过程没有交待;第二,分析了裁判文书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法官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撰写出高质量的裁判文书:二是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只重视裁判结果及判决作为执行根据的价值,不重视裁判文书的程序价值;三是法官尚未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缺乏制判动力,裁判文书制作敷衍了事;第三,明确了裁判文书改革的必要性,一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二是建设法官文化的重要途径;三是树立司法权威的内在需要。第五部分论述了我国裁判文书改革的基本构想:第一,全面公开审理过程和裁判理由,以公开促公正。第二,突出裁判的说理性,增强裁判的公信力。第三,完整再现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公开展示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公开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过程,公开裁判理由。同时对裁判文书改革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是裁判文书的说理:第二是裁判文书的上网公示:第三是关于法官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