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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如何科学合理的划定基本农田,解决粮食安全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综合分析基本农田的内涵与研究区特定地形地貌因素的基础上提出耕地自然质量和立地条件是基本农田划定的两项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构建耕地自然质量评价体系和耕地立地条件评价体系,开展耕地自然质量评价和耕地立地条件评价,最终构建耕地综合质量评价体系,并以此划定基本农田。本文以南江县为例探讨适合川东北中低山丘陵区的基本农田划定方法,取得以下研究成果:(1)南江县耕地自然质量评价体系包含坡度、灌溉保证率、剖面构型、土壤有机质含量、地表岩石露头状况和土壤类型6个指标,而立地条件评价体系包括耕地到主干道距离、耕地到中心城镇距离、耕地与其相邻土地类型适宜性和耕地连片性4个指标。随机提取5000个耕地地块,测算其耕地综合质量评价分值与标准粮产量的相关关系,确定研究区耕地自然质量评价与耕地立地条件评价的最佳比例关系为3:2。(2)本文以南江县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通过耕地综合质量评价模型,最终确定南江县耕地综合质量状况。研究认为南江县耕地综合质量最优的耕地面积为3889.20hm2,占耕地总面积的8.6%,主要位于南江县中部、南部地区,包括长赤镇、正直镇、沙河镇、大河镇、下两镇、八庙乡、傅家乡、天池乡、凤仪乡和朱公乡等乡镇,该区域耕地自然条件较好,社会经济条件优越,耕地综合质量较高。参照前人研究成果和上级下达目标,最终确定>60分的耕地可划为基本农田,面积为39312.90hm2,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6.93%。(3)通过划定结果之间的比较,得出此方法划定的基本农田不仅能满足基本农田的内在涵义,而且可以满足上级下达的划定要求;引入土地人口资源承载力概念对研究结果进行验证,发现除南江镇以外其余乡镇基本都能满足本乡镇所能承载人口的最低基本农田理论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