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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的安全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一直是我国公民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一些严重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如双汇瘦肉精事件、河北注水牛肉、地沟油事件、塑化剂事件等,说明食品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消费者不仅对食品生产厂家极度的不信任,而且不断质疑政府监管能力。2009年出台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较旧的《食品卫生法》有较大的进步,该法确立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了引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也同时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无论是《食品安全法》本身的立法规定,还是其执行过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通过美素丽儿奶粉案件的分析提出我国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通过对国外先进制度的介绍,如集中监管制度、公益诉讼制度、以及食品召回制度等,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主要是从食品安全法法律规制的完善和政府监管的加强,食品企业的自律、以及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的监督等方面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