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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经历了一系列演变,环保督察制度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充实,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然而我国的环保督察也出现了“一刀切”、“分散式”、“运动式”、合作机制和专门机构尚未建立的问题,一方面暴露了环保督察缺乏法律机制保障其长效性;另一方面暴露出在环保督察的实践当中仅仅有行政制度上的合理性,而缺乏法律依据的现状。因此我们需要对环保督察展开法治化路径的探讨,完善现有的环保督察制度程序和内容,通过法治化路径解决环保督察目前出现的问题。本文法治化路径探讨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环保督察遵循的基本原则;环保督察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工作机制;环保督察的法律责任和监督救济事项,最终实现环保督察法治化,以期改善现有环保督察的实践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