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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让我们体会到农村的发展不再只偏重经济的发展,新房舍、新设施和新环境的农村建设工作同样是农村发展的重点。而农村居民点建设则是“村容整洁”要求下的建设主体,因地制宜地建设居住房,完善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是新时代下农村居民点的建设方向。本文结合运用计算机和地理信息技术,依据浙江省淳安县的卫星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图(1:5万)和一些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对淳安县“新农村”建设要求下的农村居民点发展规划进行阐述和分析,并对该县的农村居民点规划提出建议。首先,文章就对研究区——淳安县的TM遥感影像进行精校正和判读解释,提取出研究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分布信息,并结合淳安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各类专题研究成果、调查统计数据,从海拔、坡度、地质灾害、交通状况等方面对县域境内农村居民点进行空间分布特征分析,为农村居民点综合发展实力评价及农村居民点优化布局打下良好基础。接着,利用从遥感影像上提取的农村居民点分布信息和获取的统计数据和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特征分析结果,结合层次分析确定各个影响因子对农村居民点的影响程度,并以此为依据,以农村居民点综合发展实力评价为目的,参照张军民等人的农村居民点综合发展实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一个适合淳安县的农村居民点综合发展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比较客观的层次分析法对选取的指标的权重进行了量算,并通过综合评价指数定量评价了淳安县境内农村居民点的综合发展实力。评价结果显示45%的淳安县农村居民点位于高综合发展实力级,30.29%的淳安县农村居民点位于中综合发展实力级,24.71%的淳安县农村居民点低综合发展实力级。最后,针对目前农村居民点布局面临的问题,依据空间分布分析结果和综合发展实力评价结果,对区域居民点布局问题进行充分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确定全县迁移农村居民点544个,鼓励发展农村居民点351个,限制发展农村居民点207个,并入城镇建设区域的农村居民点185个,规划中心村6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