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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逐步建立了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本文所讨论的就是其中的血缘回避制度。在新中国建立后得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制度建设有着严重的缺陷,给国家的行政管理带来了严重危害。我国颁布的相关规定包括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第六十八到七十二条,但这一规定仍然非常简略,并在制度和执行上有一定漏洞。我国现行的2012年2月出台的《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对于中国的公务员回避制度做了比较全面而详细的阐述。本文通过分析行政公务回避制度的涵义,阐述行政公务回避制度的内容,分析该制度本身体现的价值。通过检视我国历史上制度沿革,分析新中国成立后的制度演变,研究我国现行公务回避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通过比较西方各国行政公务回避制度之间的异同,来为我国制定适合于自己国情的行政公务回避制度做出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