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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底确立国有银行商业化目标以来,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为此,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出台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开始了以村镇银行为主体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启动了农村金融增量改革。目前村镇银行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截至2011年4月29日,全国共有422家村镇银行获准开业。但是,村镇银行面临的诸多现实约束削弱了村镇银行的竞争力,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试图分析我国村镇银行目前面临的现实约束的形成原因,并在剖析其形成的根源的基础上,考察村镇银行的一般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优势,结合国外微型金融中介的发展经验和国内村镇银行的成功案例,为如何培育村镇银行竞争优势以破解现实约束提供政策建议。
本文结合社会嵌入理论和关系型借贷理论等理论,研究了村镇银行的现实约束、约束的形成根源以及竞争优势,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1)村镇银行不仅面临着发起人选择狭窄、退出机制缺失、社会认可度低、资金来源短缺、部门利益难以协调、优惠政策未能落实等外部制约因素,也面临着产品严重同质、服务供需脱节、运营成本高昂、贷款风险难以控制、人员素质不高、风险意识淡薄等内部制约因素;(2)村镇银行的现实约束的外部形成原因在于农村的环境有待改善、政府作用发挥失当及村镇银行运行时间尚短,其内部形成原因在于村镇银行市场定位不清、金融创新不足及组织建设不力;(3)村镇银行面临现实约束的根源在于未能有效嵌入农村社区。我国的传统农村是一个封闭式的社区,社区居民依据人缘、地缘、亲缘、业缘、学缘等社会关系来生存和发展。而村镇银行作为社区型中小银行,是一种偏好于社会资本投入的金融制度安排,在我国农村重情轻理的人文环境下,必须有效嵌入农村社区。但是村镇银行目前并未能有效嵌入农村社区,并没有有效利用品德、行为、社会声誉、能力等软信息以及各种非正式制度来开展业务,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村镇银行本身嵌入的动力不足以及嵌入方式缺乏有效性。(4)村镇银行作为社区型中小银行,应具有个性化金融服务、零售服务收费低、经营机制灵活、产权结构明晰等一般竞争优势;(5)村镇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是私法关系型借贷。私法关系型借贷作为村镇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能够有效利用社区中的软信息及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力,以此有效嵌入农村社区。(6)在借鉴国际微型金融中介发展的经验及国内村镇银行成功案例的基础上,本文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培育村镇银行竞争优势的对策:一是要为村镇银行提供政策保障,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以及提供初期的扶持政策等;二是村镇银行从市场定位和品牌塑造两个方面嵌入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