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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乐府诗是我国叙事诗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其蕴含的叙事观念及使用的叙事技巧,对我国叙事诗传统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汉乐府诗的具体生态环境及我国本土的叙事理论出发,并借鉴西方叙事学的研究路径,对汉乐府诗的叙事艺术进行了专门研究。绪论部分,对汉乐府诗是否属于叙事诗进行判别,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回顾并总结本论题的研究现状,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第一章主要论述汉乐府诗的叙事视角。汉乐府诗为演唱文本,其中的故事是通过表演者(即乐人)的演述呈现给观众,因而在剧情之内为角色,采用代言视角,而在剧情之外为叙述者,多采用旁言视角。汉乐府诗在叙事过程中,还会“为听者计”,从接受者的视角展开叙事。在大部分汉乐府诗中,叙事视角都不是单一、固定的,而是将代言、旁言、“为听者计”等视角相互转换。第二章具体论述汉乐府诗是如何展开叙事的。一般来说,汉乐府诗较多采用动作、言语等行为叙事,通过设置矛盾来延伸和推进故事,大量铺写场面来展开叙事。在叙事过程中,因表演的需要,或者简省部分细节,或者对某一“点”格外突出。汉乐府诗叙事时往往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几乎很多情节都是为了抒情而设置的。此外,汉乐府诗有时还用意象来点明作品的叙事主题,贯穿叙事结构,使情节得以发展。第三章是将汉乐府叙事与历史叙事进行比较。汉乐府所叙及的事件如“欺掠妇女”、“少孤依靠宗人或兄嫂”、“豪华奢侈”等在《史记》、《汉书》、《后汉书》、《列女传》等历史典籍中都有所记录,但其叙事客观性强,不注重细节。汉乐府诗“缘事而发”,说明汉乐府诗对“事”有很强的依赖性。本文还选取《雁门太守行》与《后汉书·王涣传》作为个案进行比较,并总结和概括了汉乐府叙事与历史叙事的差异。余论部分简要说明了汉乐府叙事诗在我国叙事诗发展史上的地位和影响,主要论述了汉乐府诗叙事艺术对《诗经》的超越和对后来戏剧文学、说唱文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