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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目的是由具体的公共政策的实施来达到的。本文旨在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这一再分配型公共政策的异化问题,这特指公共政策过程中政策客体对政策主体的否定。在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中,由于公共政策运行中的矛盾、具体公共政策的特殊性、执行中的复杂环境和选择性等多种原因,导致一项公共政策最终得到与其目标相悖的结果的特例,有别于公共政策的失效,这种结果相悖是指政策加速了其解决目标的难度,恶化了政策系统矛盾,危及制定政策主体的合法性的特例。通过这种特例来研究公民与公共行政、公共行政精神与公共管理的关系,目的与手段的互动,探讨泛市场化、专业化的形势下,社会公平与正义在公共行政中的定位问题,促进公共行政的人本关怀的回归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化人们对公共行政规律的认识,并推动公共行政的现实实践。其理论意义在于从个人所得税这一项与公民最密切相关的典型的公共财政再分配政策入手,研究公民与公共行政、公共行政精神(伦理)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探讨泛市场化的形势下,公共政策过程的价值取向与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公共管理中的定位问题,进一步深化人们对公共管理规律的认识,增强公共政策过程的理论研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提升公共政策主体的合法性,促进公共管理的现实实践。其现实意义在于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分析进行公共政策的异化现象的理论研究,有利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相应的制度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以及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制度建设,维护公民权益,增进人民福利,是具有重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