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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快速的发展,我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渐突出,逐步进入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频发阶段。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播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不论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前期预警、中期管理还是后期处置方面都举足轻重。信息的透明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认识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真实情况尽快地并且明确地公布给公众有助于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合理快速解决。信息的缺失、偏颇、延误将导致群体性恐慌,极易诱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信息的充分与否,决定着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水平和决策者是否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信息是危机处理的基础,其全面和透明能够保证政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因此,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对信息的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政府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在应急信息传播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政府如何有效获取信息,直接(借助政府内部系统)或间接(借助媒介)向公众传播信息,以及在信息反馈中对传播结果进行监测,是政府能够有效预测、控制和解决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条件。加强应急管理成为近年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政府职能从单纯的行政管理逐步向透明化、服务型政府转变,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尽管如此,无论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现实的客观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应急信息管理不到位,信息失真,信息报告形式化,信息传播效率低下,信息沟通不畅等。面对种类日益繁多的突发公共事件,政府应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完善和健全政府应急信息管理机制的法律和制度,完善信息整理机制、沟通机制及反馈机制以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我国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以促进我国应急信息管理机制的完善,提升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