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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基金业步入规范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公募基金逐渐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而近年来,私募基金的发展也十分迅速,虽然私募基金尚未有系统的法律规范,信息透明度也较低,但是从阳光私募公布的数据、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案例,还是能够看出其快速的发展步伐。2010年阳光私募的发行规模高达260亿元,发行阳光私募的投资顾问有449家(wind资讯),2010年中外创投机构共新募基金158支,其中新增可投资于中国市场的资本量为111.69亿美元(好买基金网),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成功案例也颇引人注目,如弘毅投资收购中国玻璃,鼎晖投资蒙牛乳业、李宁体育、雨润食品、永乐家电等。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都是商业银行具有利润增长点的合作对象,因为公、私募基金具有明显的区别,商业银行与两者在合作的过程中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需要防范不同的风险。
本文从公、私募基金的角度,首先分析了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历史与现状,指出基金业在快速、规范发展,创新增多、竞争加剧,然后分公、私募基金来概述,分析两者的区别、各自类型和发展水平,正是基于这些不同,再分别研究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具体包括基金与商业银行合作的形式、现状、必要性、风险等方面。总体而言,公募基金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比较成熟,有法可依、双方互利,但是出于公募基金的业绩表现,商业银行与之合作的收入增长迟滞,影响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而私募基金的回报率较高,与商业银行合作具有广泛的空间,目前双方有不少合作形式,不过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合作更多的是探索和创新,潜在的高风险蕴含其中,商业银行和私募基金都需要谨慎防范,并给出相关的建议。最后,从混业经营的趋势,分析双方合作的机会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