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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地区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在现行的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为11%,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在上海市实施试点新政半年后,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此次“营改增”的重点虽是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但制造企业作为服务业的下游企业,必然会受本次改革的影响。本文试对试点行业进行影响分析,从而分析笔者受聘的制造企业C公司在此次税改中的影响程度,并对C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更好的发挥税改的积极作用。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引言,首先阐明选题依据及目的,其次指出本文的研究意义及思路、可能的创新点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章对本文涉及到的概念和文献进行回顾和综述,阐述增值税扩围的背景和动因,以及增值税发展进程,为下文的论述做好铺垫。第三章对本文的案例研究企业C公司做背景介绍,了解制造企业C公司的基本情况,成立背景、业务范围,以及未来前景。为本文的分析研究以及建议的提出加以铺垫。第四章分析与C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几大试点行业在税改中的影响,运用具体财务数据分析作为下游企业的C公司在本次税改中是受益还是受损。第五章是结论,总结增值税扩围对试点行业的影响以及C公司应如何趋利避害,分析C公司未在税改中获益甚多的问题根源。第六章,从实际出发,在流程管理、发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为C公司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议。第七章,对本文观点加以小结。本文的主要结论有:(一)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或者大规模企业在税改中受益大,且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比重越大,获益越多。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适用税率与税改前差别不大,受益效果不显著。但是税改会刺激小规模企业的发展。(二)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得固定资产比直接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小。(三)就制造企业C公司而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购买相关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顺利抵扣。因此,税改有利于降低营业成本。同时,税负的下降也有助于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的下降,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利润水平。增值税扩围,将降低企业的税负,这受益于财政减税、利润增加,企业资金充裕、现金流充足、投资积极性增强,对企业做细、做大、做强,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