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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处祖国南疆,古属西瓯、骆越之地。据考古资料证明,大约二、三千年前,广西境内的古越人,就已农耕稻作,食蚌蛤,居住干栏,穿用兽皮,骨笄束发,烧制彩陶,铸造铜鼓,佩戴胸环、贝壳,形成了各种信仰、祭祀习俗。自秦至清,四次移民潮影响了广西民俗文化的发展。秦“南征百越”是历史上第一次中原与广西对话。汉代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强盛,使中原文化植入岭南。宋代,由于战争和自然灾害,瑶、苗、回等民族相继入桂。明未清初,京、彝、仡佬、侗等民族也进入广西,民俗文化进一步演化并逐渐定型。特殊的地理位置,还使广西民俗文化深受荆楚文化、吴越文化、东南亚文化的影响。广西民俗文化丰富多彩,融汇百家,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根据广西民俗资源的不同特色,可划为四个资源区。桂北区,有以桂林、柳州等地资源为代表的各类历史文化遗址和侗、苗、瑶等民族的特色民俗。桂南区,以南宁、北海等地为代表,既有壮、京等民族的民俗风情,又有极富特色的边关风情和滨海民俗的韵味。桂东区,以梧州、玉林等地为代表,是一个深受粤文化影响和富于侨乡特色的地区。桂西区,以百色、河池为中心,是最富少数民族民俗特色的地区,也是古代民俗文化保存较完整的地区。 丰富的民俗文化是广西旅游业发展的宝贵资源。在以文化旅游为主导模式的二十一世纪,旅游者对民俗文化、异质文化的渴求与体验是他们出游的重要目的。旅游经营者要增强旅游产品吸引力,提高文化品位,满足旅游者娱乐、休闲、求知的目的,促进旅游发展,就必须开发、利用民俗资源。 广西民俗旅游项目建设,符合自治区政府的旅游产业政策,符合旅游市场的需要,有利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在该项目的开发中,广西已具备了经济、技术、政策、管理诸方面的条件。市场容量、市场开拓、旅游经济地区结构也需要利用民俗资源的优势来平衡和开拓,并带动落后地区经济发展。 通过对广西旅游地区结构及其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广西民俗旅游建设可对四个民俗文化资源区实行以桂北区率先的梯级开发,可采用民俗文化村。民俗博物馆及各种专题性民俗旅游模式,以扩大旅游产品文化内涵,使自然风光和民俗文化有效结合,满足旅游需求的多样性。广西民俗旅游发展战略布局可规划为:一条主线、三个中心、四条线路、五个旅游集散地、六个关键项目、七大旅游产品之格局。后续民俗旅游产品开发,可形成三条国际国内旅游线路的格局。 民俗文化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具有重大的经济和文化价值。然而,由于较长时间以来,对民俗文化的旅游价值认识不足,加之民俗习惯的同化及伪民俗现象的存在,广西民俗文化环境正在遭受严重破坏。广西民俗文化的保护和民俗资源的开发,急需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加强民俗文化保护性宣传,树立全民保护意识,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综合性保护,营造良好的民俗文化环境,使民俗文化资源得到合理的可持续利用,使民俗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