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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强,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使命、新目标,强调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十八大更是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美丽新中国和五位一体,都表明中国为了建设和积极推进生态文明而做出了努力,这充分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这一问题的重视,更足以体现我国是负责任的大国。企业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推进生态文明进程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大力推进,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不断的开发利用资源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企业不承担生态责任,会影响自身持续发展,损害自身的品牌形象,对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都会带来严重威胁。由于我国现阶段对企业生态责任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导致企业会处于一种被动地位,因此,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加强企业生态责任机制的构建显得十分重要。我国目前企业生态责任缺失问题还比较严重。因此改变我国企业生态责任缺失的问题,就必须积极有效地加强企业生态责任伦理建设。鉴于此,本文试图从环境伦理学的角度对企业的生态责任进行归纳分析与研究,论述企业、公众、政府三个层面在承担环境责过程中的密切联系,从当前生态文明时代背景出发,分析企业承担生态责任的现状以及企业生态责任缺失的原因,通过讨论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不得不承担生态责任的必要性及它造成污染的伦理性分析从而初步提出了企业生态伦理建设的路径,从法律,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四方面着力解决与完善。当前严峻环境形势下,企业积极承担生态责任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是提升自身长远竞争力的必然途径,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