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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层政府是农村社区化的直接主导者和规制者。但是,基层政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利性,因此,在具体规制农村社区化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偏离规制的俘获行为,向上俘获上级政府,向下俘获基层社会。 本文所谓的基层政府俘获行为有别于经济学规制理论中的政府本文具体通过对西部一个欠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典型试俘获概念,不是指企业通过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而俘获公共福利的行为,也不是指政府俘获市场和企业。它主要是指基层政府利用国家对农村社区的规制力量和意图,在具体执行中俘获规制资源和农村资源的一种行为。点及建设工业园区的观察,捕捉基层政府在对农村社区进行经济支持和服务供给过程中对规制资源和农村土地资源的计算和攫取行为,并且解释基层政府俘获行为与制度环境的关系,认为它是政府高度集中的决策权和分离的执行权的矛盾、以及激励机制强化所产生的非预期性效果,也是后税费时期的财政压力进一步造就了“压力型体制”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不同层级政府的规制分化为基层政府俘获行为提供了制度基础,选择性激励机制对资源的投放侧重为其提供了内在驱动力,后税费时期的财政压力进一步激发其冲动。此外,本文还认为:农村社区在基层政府俘获行为的作用下,产生了两种倾向——村庄内部“二元化”发展的倾向,以及村庄俘获基层政府政策的倾向;而这两种倾向都不符合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的规制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