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税收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在税收管理中,在纳税人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具有某些影响税收实现的迹象时,由税务机关对其采取一些措施以保障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实现的一种制度。它是税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税收保障制度实质是国家为反避税反欠税而设,其完善与否,一方面直接影响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整体绩效,另一方面,也是更为根本的是,其影响着国家税收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因此,对我国的税收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很有必要。本论文第一章主要论述了税收保障制度体系构建的意义及其背景。税收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基本来源,是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经济基础,同时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基于税收的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收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得如何,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款的有效征收,国家税收保障制度的质量,可谓税收的征收管理能否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对税收保障制度体系构建问题进行研究的意义正在于此。而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税收面临新的形势,逃避税和欠税问题日益严重,税收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浮出来,虽其中的各种制度已或多或少地发挥着作用,但因受其产生背景的局限,随着实践的发展,其内在缺陷和不足日益突出,影响税收正常秩序的现象屡有发生,这样如何更好地构建税收保障制度体系成为当务之急的任务。?本论文的第二章主要论述大额欠税的纳税人处分财产的报告制度和纳税人税务登记制度以及欠税的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处分财产的报告制度是指欠税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之前,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以防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而建立和完善税务登记制度,是为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信息,强化征管工作,防止漏管<WP=57>漏征,切实保障所有应纳税款的征收。税务机关为在源头上尽量减少欠税发生和有效地防止欠税的增长,通过建构这些制度,保障税款的有效征收,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就作为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其旨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也说明清理欠税,尽可能地杜绝欠税的发生将是今年及往后税收工作的重点。本章还针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进行公告和披露还存在的一些难点,要求税务机关切实履行对纳税人欠税情况的公告和披露,同时要求人们进一步统一社会对依法治税和保障税收重要性的认识。本论文的第三章主要论述了财产保全制度的构建,包括公法上财产保全制度和私法上财产保全制度的构建,其在全文中占了比较大的篇幅。基于税收是用以满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从强调征税机关的权力的角度,我国税法规定了一系列有助于税收的保障制度,如扣押财产制度、税收担保制度、税收保全制度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等等。这些税收保障制度,有些适用于纳税期限届满以前,侧重于对避税欠税发生的事前防范,如纳税担保制度、税收保全制度等都适用于纳税期限届满之前,意在防止欠税避税的发生,以使税收债权的实现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而有些制度则适用于纳税期限届满以后,侧重于对已发生的欠税避税问题的解决,如扣押财产制度适用于纳税期限届满以后,是在欠税避税发生后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因而更强调纳税人的实际履行,更追求“亡羊补牢”的效果。以上这些制度都是为了强化税收保障,在这里税务机关是以行使国家征税权这一公权力的形象出现,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更多地体现的是相对的不平等关系。如果说第三章第一节的内容是种种有关税务机关权力的税收保障制度属于公法性制度,那么,以税收债权为基础的一些税收保障制度,则可以称之为私法性制度。其中较为典型的是税收优先权制度、税收代位权制<WP=58>度、税收撤销权制度等等。这些制度之所以被称之为税收保障的私法性制度,最主要的乃是因为在这些制度中更强调税收的“债权”属性,是对私法中相关的债权保障制度的直接移用。在这些制度中,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并不是一味地以“公权力”代表的现象出现,而更多的是以国家税收债权的代理人或委托人的身份对纳税主体(纳税人)行使相关的税收债权请求权。也就是说,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二者之间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相对平等的法律关系。由于税收债权毕竟是由税务机关代国家来具体享有和行使,因而上述制度中仍然包含和体现着一些公法性因素。在此分析基础上,本章第二节内容接着详细地探讨了三项极其重要的私法性制度具体制度含义、设立的理论基础、实施的条件、实施的方式及效力以及对制度的必要限制等等。此部分是我国税法借鉴国外税法的规定,对民法债的有关保障制度的直接移用。本论文的第四章主要是论述了清税制度的构建。为了对一些比较特殊的欠税情况进行有效地税收保障,本章通过对变更企业、关联企业以及离境的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发生欠税情况以及如何保证欠缴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防止国家税款流失作了相关阐述,依照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推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同时要求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建立必要的制度和一系列操作程序,以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