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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社会文明和隐私观念的发展进步,隐私不断获得社会的承认,从观念形态转变为一种隐私权利,成为了法律设置保护的一项专门权利,出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隐私权,这是现代民主宪政的必然要求。我们身处日益发展的现代社会之中,在物质生活层面我们正在享受着前所未有的科技进步带来的便利,但同时我们或许在精神生活层面也正在经受着来自现代社会的种种压力,使我们越来越暴露于社会和公众视野之下,尤其是在国家权力日益侵入公民私领域的今天,隐私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宪法保护是一个愈来愈应该得到重视的现实问题。宪法的基本权利能够保护个人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侵犯,从而实现有效的保护公民权利和规制国家权力,因此宪法层面上的隐私权具有独特的社会和法律价值功能,具有其它部门法的保护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保护隐私权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而呈现出国际化的发展趋势,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在国外己经有比较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等国际性人权文件作出了相关规定,在宪法意义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然而在我国宪法中并未明确规定隐私权,虽然新的侵权责任法在私法方面上隐私权立法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我国的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制度体系依旧没有真正建立,面对国家权力侵害隐私权案件的与日俱增,把隐私权的保护纳入到我国宪法保护体系之下,使隐私权真正成为中国法治轨道上的独立权利,得到作为宪法权利的保障和实施,为其它部门法关于隐私权的规定提供一个指导性的规范作用,这是一件需要全社会倾力而为的法治大事。本文通过从宪法意义上研究分析隐私权的保护基本问题,首先是从一般理论入手,介绍了关于隐私和隐私权的一般概念理论,从而引出作为宪法权利的隐私权的理论内涵,并与民法上的隐私权进行了分析比较异同,阐述了作为宪法权利的隐私权的社会功能和法律功能;其次,从公领域与私领域的界分理论及其法律意义出发,以私领域的权力介入为视角评析当代隐私权的危机及其在我国的现实表现,从而引出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最后探讨我国的隐私权宪法保护问题,以实现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基本价值为目标,通过介绍国外关于隐私权的理论和实践,分析我国宪法层面隐私权立法保护的不足,从国外隐私权保护制度中总结出启示和借鉴,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完善建议,即增强我国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意识;明确我国隐私权的宪法规范依据,使之成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基本价值条款;通过增加隐私权宪法解释的可能性分析,从而使隐私权通过宪法解释得以确认和保障;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隐私权的违宪审查救济模式,同时结合部门法对隐私权基本内容的落实,配合司法实践工作,从而真正有效地实现隐私权的宪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