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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字灵皋,一字风九,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方苞的一生跨越了清代最辉煌的康、雍、乾三朝。由于曾为友人戴名世的《南山集》作序,“《南山集》案”发后,方苞牵连下狱几乎被处死。 “《南山集》案”是继康熙初年庄廷陇《明史》案后又一重大文字狱案之一,它同时也是改变方苞人生并使他深陷政局的最重要历史事件。本文通过分析发现方苞在这一案件发生的全过程中一直处于被动的“无为”境地,甚至在此案结案之时他也未能知晓自己究竟处于何种政治境地又为何处于该境地。显然这一处境的形成是由他当时的身份地位所决定的。但无论当时尚属一介文人的方苞,还是初得功名的“《南山集》案主犯”戴名世,于政局中都只是处于无关紧要的位置,然而正是由于这一特殊位置却也恰好使他们处在了政争各派的边缘空间、交火地带,在政潮中反而受到了莫名的损害,成为了无辜的牺牲品,承受了太多他们本不该承受的政治压力与冲击。 本文通过对械捕方苞过程相对详尽的史料钩沉分析,可以看出康熙末年两江地区复杂的地方政治氛围,从中可见当时高压的政治斗争已经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形成了充分的呼应局面。由此形成了地方自身、中央与地方之间各种关系的纠结相错的复杂形势,在这种形势之下,更多的人都被牵连,难以超脱事外。随着案件的发展与扩大,也有更多的官员无辜被牵扯其中,越来越多的人最终同样被“权衡”成为牺牲品,这里尤以两江督抚噶礼、张伯行为代表。随着“《南山集》案”关涉人犯的械捕,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也日益公开化,直逼迫康熙帝不得不针对两江政局摊牌,也让清廷均衡地方的策略被迫延后。因此,围绕“《南山集》案”与方苞的关系,间接的造成了一些更大事件的转折,此乃政治事件、政治斗争的张力使然。 “《南山集》案”并非一个孤立的历史事件。从整体来看,“《南山集》案”与康熙帝对刑部的调整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南山集》案”前与中央的托合齐“会饮”案,后与两江的“督抚互参”案相互关照呼应。在研究中还可以发现康熙帝对翰林院的整肃,也正是随着“《南山集》案”的进展而逐步发生的。如果把“《南山集》案”看作一个活体,那么它在康熙晚期政局中的处境,也恰与方苞之于“《南山集》案”类似:莫名其妙而来,身不由己而去。 一直以来学界所持主要观点:“《南山集》案”是文化压制为目的的文字狱案,也是明清前后王朝意识形态不同的结果。因其缺乏进一步的政治情境跟进,故此并不恰当。本文即通过深入探讨证明了:康熙帝除《南山集》外,并没有进一步去检索全国范围内其余文人的既成文集;他甚至还将两江总督噶礼告发陈鹏年反诗的事压了下来,并最终改变了对噶礼的印象而将其黜去;另外康熙帝也没有像处理同时期其余案件那般雷厉风行的去处理“《南山集》案”,而是将其尽可能的拖延,“五上五折本”使不知不觉中拖了1年零4个月,直拖到康熙帝本命年的时候才宽大处理;而“《南山集》案”后,康熙帝也再未提起此事,并陆续尽可能优容涉案人员。以上种种表明,“《南山集》案”作为政治事件而为政治调整铺垫的可能性更大。以康熙帝丰富的政治经验,岂能为《南山集》上的字词所动而大张旗鼓的计较,仅从一般人性去理解康熙帝不免失之浅薄。 通过对“《南山集》案”的探讨,在把握方苞在案中的独特地位这一层次之余,如果能把此间的政治活动之深刻背景分析清楚,无疑也能形成对传统政治思想的一次管窥,其内涵也即中国传统政治的本质特点:一切都是中央政治。 对于普通文人来说,当他们接近康熙末的政治环境时,亦如身处齐脖深渊,随时可能有灭顶之灾,而“方苞”现象的发生属性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