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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以人为本”、“民主参与”等规划理念逐步融入我国规划体系,人们的公众参与意识逐步提高,本文从理论上初步探讨了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框架,同时结合公众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专题,从实践上分析大同市公众参与意识、公众参与主体和公众参与方式情况,以便实现理论和实践上统一,使公众参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框架科学可行。
主要结论如下:
(1)从规划的作用分析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公共管理的特征,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而公众参与不仅是公共管理的重要方法和基础,也是医治“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良药”,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公众参与。
(2)在分析清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共管理基础,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公众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序的选择标准、公众参与组织机构设置形式、公众反馈意见的处理原则以及公共选择的标准的基础上,以参与阶段和参与内容为主线设计出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框架。
(3)公众参与是一个时代的潮流和趋势,可以推动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为实现公众有效参与,需要制定一些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法律保障措施、行政保障措施、经济保障措施、教育保障和公平和效率统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