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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大部分事业单位实行退休金制度,企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远远高于企业人员,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公平问题。并且,养老保险的“双轨制”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压力,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更阻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因此,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呼声日益增强。2008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改革提供了指导性政策建议和法律保障,但就实施情况来看,改革的进展十分缓慢,已经进入“困难期”。本文基于制度变迁理论,从历史因素、改革主体因素、转制成本因素、意识形态因素和制度供给因素五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行分析,试图找出改革的制约因素,并分析这些因素如何影响改革的推进,最后提出深化改革的对策和建议。通过研究发现:1)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具有自我强化机制,在“累计因果”的过程中出现了路径依赖;2)改革打破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均衡,事业单位利益受损;3)地方政府为维护自身利益和追求短期绩效而拖延改革进程;4)改革产生巨大的转制成本造成政府财政压力激增;5)事业单位内部尚未形成支持改革的意识形态基础;6)政府在法律、薪酬、管理和职业年金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方面的供给不足,造成改革推进出现困难。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1)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三联动”,平衡各利益集团利益分配;2)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为事业单位提供利益补偿;3)通过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延长退休年龄化解转制成本;4)提供充足的法律制度供给;5)积极推进薪酬、管理和职业年金等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协调进行;6)营造有利于改革的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