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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实用价值出发,主要论证了1999年郑海凌提出的文学翻译的标准“和谐”标准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在论证的过程中,文章首先对“和谐”标准的指导对象文学翻译的性质与特点进行深入的分析。综合先前学者对文学翻译性质的研究,本文归纳总结出文学翻译具有三个显著的特征:审美性;意象性;杂合性。第二章追溯“和谐思想”的起源及其发展过程并将和谐思想提炼为:和谐的内在精神是适中与得当;和谐是一种审美;和谐是“和而不同”。第三章则将“和谐思想”的内涵与文学翻译的特点相结合,论证“和谐”可以作为标准来指导译者正确把握翻译中的矛盾关系;“和谐”可以作为审美标准来衡量译文的音美、词美以及整体美;“和而不同”的和谐标准符合文学翻译的实践规律,是一种科学的翻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