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温州市因部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需要缴纳高额续期费用,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热议。对于少数地方出现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国家制订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我国《物权法》第149条专门对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作出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对于收费与否,续期的期限长短等续期问题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是关系到亿万家庭的事情。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对我国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进行探讨、分析。首先,本文对我国住宅土地使用权的现况及历史概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对我国土地使用权在现行《宪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分析;以及对我国历代的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简要分析。其次,本文归纳总结了当下我国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主要讨论点在续期期限、续期次数、续期有偿与否等方面。学者们都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再次,有比较才能有鉴别。第三部分对于国外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住宅土地续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归纳比较分析。现在已逐步形成了全球化的趋势,我们生活于同一个地球,各个国家之间必然会相互影响浸透,所以有必要对欧美等国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对于我国当下出现的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的问题给出了一些拙见。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之下完善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期限、使续期费用具有普适性、续期程序具有利民化。我国幅员辽阔且人口众多。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关涉甚众,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要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现况以及国有资源流失的问题,而且要因地制宜,对于不同省份地区的经济情况,每个家庭的情况具体分析,制定策略。当今世界科技日新月异,国家经济发展也蒸蒸日上,要制定一个完全稳定的政策可能并不容易,应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上,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