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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在我国特殊国情和特定历史条件下诞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现象。是为突破城市化建设的资金瓶颈和国家禁止地方政府举债的法律障碍而产生的。地方融资平台在城市的建设发展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但是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的激增与不透明现状也使地方政府隐含了巨大的财政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如何科学管理融资平台债务,实现融资平台健康运行和风险防范的结合成为广大学者研究的主要对象,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而融资平台债务信息的披露无疑是债务管理的前提,是科学管理融资平台的必要环节。然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信息披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会计问题,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信息披露不仅要考虑我国政府会计体系、财务报告体系的发展程度,还要考虑我国的实际国情、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经济体制。而且融资平台债务信息披露体制的构建内容复杂,要使其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必须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相互配套和衔接。建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息披露模式,必将对我国债务管理绩效的提高做出贡献。本文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基本概念和产生背景入手,界定了融资平台债务属于政府或有负债的基本属性,并论述了平台债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本文通过对青岛大剧院项目的资金流动过程进行分析,找出了融资平台债务信息披露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而后,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从微观角度构建了债务信息的披露体系,包括债务信息的披露方式、债务信息的披露内容两部分,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体系的制度框架。融资平台债务信息披露的目标应立足于有效满足债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在对目前可行的五种披露方式进行比较后,本文认为在目前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体系都不完善的情况下,编制债务报表来披露融资平台债务信息是最有效最切实际的选择。同时,本文提出融资平台债务信息披露保障制度框架也主要包括三部分:法规体系——举债合法化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会计体系——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改革;监督体系——立法监督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