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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乳制品三聚氰胺”、“肉制品瘦肉精”、“白酒塑化剂”、“人造鸡蛋”、“染色馒头”、 “皮革酸奶”等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故使得国人“舌尖上的安全”屡受挑战,失责食品企业也频遭破产、退市、股价暴跌等危机。实践证明,社会责任的良好履行对食品企业公司价值的有效驱动显而易见,例如,加多宝亿元赈灾后名利双收、三鹿毒奶粉事件后迅速破产。然而,当前食品行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不容乐观,微观上讲,食品企业个体往往狭隘地认为“社会责任的履行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企业盈利能力”,从而抛弃社会利益去追求经济利益;宏观上而言,虽然已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法规出台,但食品行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远非完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优劣也远非其可持续发展与否的决定因素。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以我国沪深两市食品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在理论阐述食品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义的基础上,实证分析食品行业不同维度的社会责任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的关系研究提供更多经验数据,弥补“社会责任研究多为定性规范研究”之不足;聚焦深陷信誉危机的中国食品行业,提供专门性的食品行业社会责任与公司价值的相关性研究,推动该行业社会责任的更好履行,从而达成各利益相关者共赢和社会和谐。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相关性分析与回归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借助Excel2010和Stata12.0等工具,本文完成了如下研究内容:(1)第一部分为绪论。基于研究背景,阐述本文理论和实践意义,介绍本文研究内容与方法。(2)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主要对中西方学者对社会责任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所持的不同观点进行回顾及评价。(3)第三部分概述利益相关者理论、社会契约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等理论基础,对食品行业与其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关系进行梳理并提出研究假设。(4)第四部分阐述我国食品行业社会责任。在对当前食品行业的现状进行描述的基础之上总结食品行业对其主要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并梳理食品行业社会责任现状及其成因。(5)第五部分为实证设计。介绍本文的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建立社会责任、企业价值指标评价体系和回归模型。(6)第六部分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和稳健性检验的基础上介绍实证结果。(7)第七部分,结论、建议、研究局限和可能的创新点。经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总体而言,食品行业良好的社会责任履行可以正向推动当期以及后期的企业价值,但是对不同客体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有所差异。具体而言,对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越良好,当期及后期的企业价值表现越优秀;对员工履行社会责任与当期及后期企业价值呈显著负相关,这是由于我国劳动密集型的食品企业在当前的初级发展阶段员工规模庞大且生产力水平不高,企业对员工的投入很难为企业带来超额获利能力;对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与当期及后期的企业价值正相关但不显著,这是由于食品行业供应商多为对货到付款有强烈要求的分散农户,很难占用供应商货款进行低成本或无成本融资,最终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的过多履行影响了企业价值;对政府履行社会责任与当期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与后期企业价值正相关但不显著这是由于政府更愿意扶持当期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履行良好的企业从而推动其公司价值,而非青睐以往期间对政府的社会责任履行良好的企业。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1)现有的相关研究多为对多产业的整体性研究,本文则专门从食品行业出发,可以避免由于行业多样性导致的结论无意义。(2)本文以2011-2014年72家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数据的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研究结论的现时指导意义。(3)本文在实证设计上不仅考虑当期社会责任表现对当期企业价值的影响,还实证研究其对后期企业价值的滞后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食品行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和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