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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焯是晚清词坛中承前启后的词学大家,随着他由浙入常的治学经历,其词学思想也呈现出前后两种不同风貌。陈廷焯前期师法浙派,形成了以“雅正”为核心的词学观,后期则在师友影响下投身常派,重构了属于自己的词论体系——“沉郁说”。首先,在尊体观方面,前期陈氏从词的合乐特征出发,形成了词“肇于赓歌,成于乐府”的源流认识,但在诗词关系上仍将词推到了“补诗之阙”的旁属地位;后期陈廷焯则将词体视为“风骚之流派”,表现出由审美形式向精神内质转化的倾向,同时也将词体地位推到了“诗词一理”的高度。其次,在论词宗旨方面,陈氏前期以“雅正”论词,强调词应措语婉雅、怨而不怒、丽而有则,同时也表现出了对于“沉郁”风格的偏好;后期他则将“雅正”旁置,开始以“沉郁”论词,实现了由风格论向创作论的转化,缔造了体大思精的“沉郁说”。最后,在批评思想方面,陈氏前期对于俗文学往往抱以包容态度,秉持“尚文”的文质观念,后期则一改前态,呈现出“崇雅抑俗”“质重于文”的论词倾向。最后一章则集中探讨了引发陈氏词学思想变化的种种原因。浙、常两派的理论分歧是造成陈氏词学思想前后差异的直接原因,但却不是引发这场变化的实质因素。一方面,伴随着词学认识的成熟与精进,陈廷焯的尊体观得以强化,从而不再满足于词的旁属地位,开始拉近诗词距离,倡导“诗词一理”。另一方面,不断恶化的时局打破了陈氏原有的“心理社会稳态”,为了重构个人心理社会的平衡,陈氏原本保守的思想意识开始自觉与外界建立联系,从而缔造了带有经世色彩的“沉郁”理论。同时,在科考失利、亲友离世的人生打击中,陈廷焯也重新建立了“立言不朽”的治词观,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其“以诗论词”的理论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