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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助推下,电信、网络、广电、出版等传媒行业间出现了明显的产业融合现象,电子书、网络小说、手机阅读等多种新颖的出版形式相继诞生,各个信息产业间的边界日益模糊、收缩、甚至趋于消失。电信、网络、广播影视都想通过数字技术或互联网技术抢占内容资源,比如电信行业通过自己的渠道优势建立了移动阅读平台、IT行业通过自己的技术优势建立网络阅读平台,电子阅读器生产企业通过终端优势也建立自己的阅读平台,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内容提供者—出版企业的发展受制于传统传播媒介和发行渠道的落后,面临巨大的挑战,所以出版企业需要转型,寻找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广播影视业正迎来它的“黄金时代”。2013年7月公布的《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全国广播影视总收入(含财政补助收入)3476.93亿元,同比增长20.11%,增速超过2011年2.39个百分点,其中,广播电视总收入(含财政补助收入)首次突破3000亿元,达到3268.79亿元,同比增幅达20.29%全国电影总票房达170.73亿元,同比增长30.18%。[1]出版业与影视行业同作为信息传播的媒介,本就有天然的联系,1905年我国第一部电影《定军山》就是改编自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从那时起,就开启了文学与影视的联姻。我们拿些实例做证明,仅在2013年一年当中,由图书改编的影视作品有《北京遇上西雅图》、《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小时代》、《了不起的盖茨比》、《一座城池》、《杜拉拉升职记2》《面包树上的女人》《爱情自有天意》《大漠谣》、《花非花雾非雾》等等。而被影视作品改编后,出版商、作者、影视制作方都会受益,对出版方而言,除了可以赢得高额的版权利润,还带动后期的影视同期书、相关产业(话剧、动漫、音乐、光碟等)的发展,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政策支持、技术推动、市场动力、受众驱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出版企业进行影视增值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将在产业融合这个大背景下,针对出版企业如何进行影视增值,从经济学角度加以分析,比如渗透式合作、交叉式合作、产业链重组,虽然这在经济学当中是个很成熟的理论,但是该理论融入到出版产业进行影视增值的实践当中还是很少见的。然后会对影视增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剖,比如跟风出版、版权纠纷复杂,产业链单一等问题,最后提出自己的建议,比如追求创新,塑造品牌,完善政策、延伸产业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