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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各试点地区及非试点但引入长期护理保险的地区,均在现实基础上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探索。从当前各个试点地区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上来看,不同的地区不仅在保障范围和对象上有差异,在筹资渠道、服务形式方面也大有不同。对日本、美国等典型国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背景、体系设计、筹资情况、服务提供形式等特征凝练后,总结了不同国情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规律与特点,对我国如何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了经验和依据。目前我国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有两种模式,政府为导向的社会保险模式与市场为导向的商业保险模式,试点三年来,各试点地区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的发展既有优势也暴露出部分问题,从不同政策分析可知,不同试点地区运行效率具有较大差异。在前期政策与模式凝练的基础上,文章的主要研究目标是:一,各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是否有效;二,哪些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效果较好,哪些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效果较差,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以及如何进行改进;三,试点地区暴露出的问题,对其他地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有何借鉴意义。本文选取2018年15个试点地区的数据为样本,运用DEA模型进行实证检验:选取2个产出变量(受益人数、基金支出)及4个投入变量(基金投入、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卫生人员数),运用DEA方法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效率的测算,主要测算分析技术效率(TE)、纯技术效率(PTE)、规模效率(SE),规模收益,投入冗余及产出不足等问题。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给出相关结论及建议。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特征进行提炼、DEA实证研究和市场双方供需分析发现:(1)相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模式运行效率更高。不论是从覆盖范围、筹资金额、后期服务、民众信任度等方面来看,社会保险模式逐渐成为当前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主要模式。(2)各地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不同,制度“碎片化”特征明显。在《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政策指导下,各个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有一定的差异性,并极具地方特色。(3)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效率差异大,大部分总技术效率小于1。15个试点地区中长期护理保险投入产出效率整体较低,且不同试点地区差异较为明显:仅上海市、荆门市试点地区长护险运行模式相对有效,处于规模收益不变,占13.33%;13个试点地区为DEA无效,占86.67%,且均是处于规模收益递增。(4)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标准及渠道固定,预算缺口具有不确定性。政府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中筹资的标准及渠道大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相挂钩,因此其筹资标准及基金来源短期内均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受益人数或基金支付金额大小等进行动态调整,即长期护理保险预算有隐性缺口,存在潜在财务不可持续风险。文章通过分析针对结论分别给出建议:第一,加大商业长护险在市场中的作用,提高商业长护险能动性。在政府层面,应合理提供政策支持,加大长护险在市场中的地位;给予保险公司一部分税收优惠,鼓励其积极参与长护险发展。保险公司层面,则应更主动开拓市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体系,设计费率、理赔率、护理服务均合理的产品。消费者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其对商业长护险的信任度。第二、减少制度“碎片化”,避免全国推行时产生路径依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间要预留衔接通道,对当地高龄、失能、失智情况及照护服务进行摸底,包括护理需求、筹资渠道、基金收入、护理费用测算、护理服务分级、基金支付等,以确保政策制定的可趋近性。第三,提高长护险运行模式效率,降低投入冗余与产出不足比率。第四,建立资金动态监测机制,避免产生财务风险。保险公司作为经办方,利用其大数据技术及数据库支持,建立失能失智高龄老人需求动态监测模型以及资金动态监测模型,及时调整长期护理保险预算,避免产生财务缺口。